昨天无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,就制订《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的有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。这一地方法规的立法,具有以人为本、教育为主、突出综合管理等鲜明特色。

  有关人士介绍,这项立法是为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养犬数量剧增,养犬人与非养犬人之间日益凸突的矛盾。《条例》将通过对养犬实行“管理与服务相结合”、“行政机关执法和基层组织参与相结合”、“养犬自律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”的管理原则,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养犬管理的新局面。《条例》还将明确公安、农林、城管、工商、卫生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职责,以便这些部门各司其职,齐抓共管。对于群众关注的犬类免疫、养犬管理费标准、养犬人的行为规范等问题,《条例》也将作出明确规定。同时,在重点管理区域禁养的烈性犬、大型犬种类标准,将由公安和农林部门共同研究确定,目前初步“圈定”的烈性犬品种有藏獒、川东猎犬等18个,大型犬品种有37个。等正式确定之后,将在《条例》正式公布前向社会公告。

 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,这一《条例》执法既要保护养犬人的合法权益,也要保护非养犬人的合法权益,做到公正公平。要改变以往“轻教育,重处罚”的做法,体现出“先教轻罚、不改重处”的人性化管理方针。会上,大家还对立法中提倡饲养节育犬、明确宠物医院的社会责任、明确认领犬只交纳饲养费的标准、召开立法听证会等问题进行了讨论,并对《条例(草案)》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。